一、吊装带和成套索具停止使用情况
1、本体被切割、严重擦伤、带股松散、局部破裂时,应报废。
2、表面严重磨损,吊装带异常变形起毛,磨损达到原吊装带宽度的1/10时,应报废。
3、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(发黄)、表面粗糙、合成纤维剥落、弹性变小、强度减弱时,应报废。
4、吊装带发霉变质、酸碱烧伤、热熔化或烧焦,表面多处疏松、腐蚀时,应报废。
5、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碰伤,产生变形影响使用。
6、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锈蚀影响程度。
一、吊装带和成套索具停止使用情况
1、本体被切割、严重擦伤、带股松散、局部破裂时,应报废。
2、表面严重磨损,吊装带异常变形起毛,磨损达到原吊装带宽度的1/10时,应报废。
3、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(发黄)、表面粗糙、合成纤维剥落、弹性变小、强度减弱时,应报废。
4、吊装带发霉变质、酸碱烧伤、热熔化或烧焦,表面多处疏松、腐蚀时,应报废。
5、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碰伤,产生变形影响使用。
6、成套索具金属件严重锈蚀影响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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